一、豫东南高新区基本情况
(一)工作职责
(二)内设机构
二、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三、名词解释(注:根据本单位预算说明结合实际工作,作出专业名词的说明解释。)
一、豫东南高新区基本情况
(一)工作职责
1.负责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。
2.编制豫东南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、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区域发展专项规划。
3.负责高新技术研发基地、科创基地建设;负责高新企业、产业集群孵化和培育。
4.负责企业服务、招商引资、项目建设、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发展职责。
5.负责指导、监督、推进区域内国家、省、市重大项目建设;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;负责搭建投融资、土地、人才等要素平台。
(二)内设机构
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豫东南高新区)作为省委、省政府的派出机构,机构规格为正处级,委托信阳市委、市政府管理,按照“三化三制”要求,实行“管委会+公司”的运行模式。豫东南高新区党工委、管委会设6个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创新发展部、投资合作部、规划建设部、计划财务部、行政审批局。同时设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:机关服务中心、信息中心,归口办公室管理。
二、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(一)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豫东南高新区2023年部门收入总计1524万元,支出总计1524万元。
(二)部门收入预算说明
豫东南高新区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1524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4万元,其他收入0万元。
(三)部门支出预算说明
豫东南高新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524万元。基本支出预算524万元,占预算的34.4%;项目支出预算1000万元,占预算的65.6%。
(四)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豫东南高新区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24万元。
(五)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豫东南高新区2023年支出预算1524万元,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4万元,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427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97万元;项目(专项)支出预算1000万元,主要安排机关日常运转经费,策划、招商及推介活动费,平台建设费,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面支出。
(六)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
豫东南高新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4万元,其中人员经费427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奖金、社会保障缴费、绩效工资、住房公积金;公用经费97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咨询费、手续费、水费、电费、差旅费、维修(护)费、租赁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其他交通费用等。
(七)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1.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(境)费用预算0万元,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豫东南高新区无因公出国(境)安排。
2.公务接待费: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,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。
3.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: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。
(八)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
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。
三、名词解释
1.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2.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3.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4.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5.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6.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支出。